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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任我游nemo

[题目] CAD常用編輯指令之--拉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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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6: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去练练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6: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ule-conch 于 2008-6-28 15:54 发表
斑竹是时候给答案了么?????


你的已是答案之一呀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6: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ule-conch 于 2008-6-28 12:31 发表
08滴.........


08居然多了個這樣的選項,與直接輸入拉伸距離有何差異
发表于 2008-6-28 19: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夹点吧,或是用块,,,
发表于 2008-6-30 08: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的帖子

也就是说我想学习学习你的"之二"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6: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的,三步曲,別丟磚頭

acad-04.jpg
发表于 2008-7-3 05: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仅执行一次拉伸命令即可迅速结束战斗!
图1: 35.jpg
图2 36.jpg
图3 37.jpg
图4 38.jpg

     肯定用拉伸命令要快,操作的关键是选取对象的方法。
   在点击拉伸命令后要求选择对象时,首先用窗选方式选择如图1所示蓝色部分对象,选取结果如图2所示;然后用交叉窗口方式再选择如图3绿色部分对象,选取结果如图4所示,然后回车确定,再指定基点,输入位移值“5”确定即可。


[ 本帖最后由 yczsp 于 2008-7-3 05:35 编辑 ]
发表于 2008-7-3 05: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推荐此文赚积分 的帖子

有两个问题需要探讨:
1、08版中,拉伸命令操作步骤中并没有专门的选项“R”!而是当要求选择对象时,输入“R”即可删除前面所选择的某些对象,但是其它所有编辑命令中只要要求选择对象,都可采用同样的方法删除所选择的对象。另外,如果要删除所选择的对象,直接按住“Shift”键拾取对象即可,不一定非要健入“R”。
2、不知道版主试过3#的画法没?因为按照其框选的范围,其实并没有哪一条线需要删除选择!反而还应增加选择其它线,才可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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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 08: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的帖子

關於框選范圍及最終效果請看清原圖。
发表于 2008-7-3 08: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的帖子

版主,不知您是否理解了我27#下面的文字说明,我提示操作最主要的就是在拉伸时怎样正确的选择对象,我提供的四个图都只是在选择对象时的状态,而最终的拉伸结果图我并没有贴上去(因为觉得没多大意义)。
您如果有时间的话试着按我说的方法操作一下,看看对或错?到时说不定要给我补分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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