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 发表于 2006-9-13 08:42:44

购买资料者需知

当今仍网络时代,资讯满天飞!

本人已经笑傲网络江湖十余载,懂得网络资源之有限!

多为基础之篇,皆是工具讲解!

为了加快吾国工业设计之发展,为了成就你、我、他,根据一些新人的意见,思前想后决定成立此版块,采用金币制度将鼓动大家制作奉献设计方面的资料、教程及设计理念!(金币充值的方法 )

我们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很好的设计资料、个人珍藏以及个人心得;
二、 好的设计类电子书籍;
三、 详细系统的学习教程、视频教程;
四、 个人设计的完整产品结构档案或模具结构档案(杜绝半成品);
五、 很好的工业产品设计理念论文。

大家可以根据以上几点在本版发帖,审核通过帖子加亮显示,进入正常销售状态!



美雅论坛所有管理人员将起带头作用,带动大家一起奉献出自己的爱心,为正在接触及学习这方面技术的朋友作出贡献!

XYB 发表于 2006-9-15 12:56:29

全力支持版主,顶起:handshake

中华秀剑 发表于 2006-9-16 13:37:06

飞龙大哥说得很好,大力支持老大的远大理想!:victory:

chinanast 发表于 2006-9-16 14:40:21

支持

我们都需要献计献策,共同帮助老大把网站办好,更好为更多同志服务!

loveliang1986 发表于 2006-9-17 11:38:45

:handshake
不错我支持

沉浮 发表于 2006-9-18 13:01:49

强烈且重点支持,以快速高效的方式得到好的学习资料,无论对谁都是好的

zhujian497 发表于 2006-9-19 19:04:43

全力支持版主,顶起

:victory:

莹莹 发表于 2006-9-28 09:00:16

支持,希望能够有更多更好的东西可以买到,谢谢!:victory:

曾加伟 发表于 2008-3-2 13:20:09

虽然我不厉害,但我如果发现有好的资料,我一定发上来

slmsdnu 发表于 2008-4-5 10:31:42

紫名都

紫名都-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的相关法律

特许商和加盟商之间的关系是由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双方之间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到特许经营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解决特许经营有关纠纷的根本依据。因此,投资人在加入特许经营前应该了解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2007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485号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规。



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适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民事法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时人的权利。因此,新颁布的条例主要规定了规范和管理特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具有管理性质的一些制度、措施和要求,并通过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保证其切实得以落实。同时,条例所规定的制度、措施和要求,主要是针对特许商的行为所作出的规范。



条例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商解决的问题,仅做了必要的重申、强调。特许经营活动经常会涉及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等民事责任,而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则主要是违反管理性要求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对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有规定,特许经营活动中的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民事法律来解决。因此,该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规定。



因而,在我国对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调整规范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外,还散现于《民法通则》、《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劳动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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